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活动,进一步提升其学术创新意识和科学研究能力;为号召、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创新教学理论、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为我校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学校于2015年度启动“孙先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度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简介
1. 奖励对象:符合条件的全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全校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
2. 奖励额度:每年奖励10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具体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如下:
奖励对象 |
奖励等级 |
奖励额度 |
奖励名额 |
硕士、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万元 |
1人 |
二等奖 |
0.5万元 |
2人 |
三等奖 |
0.3万元 |
3人 |
青年教师 |
一等奖 |
1万元 |
1人 |
二等奖 |
0.5万元 |
1人 |
三等奖 |
0.3万元 |
2人 |
3. 申请基本条件:
1) 硕士、博士研究生:
A.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C.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D. 学习成绩优良,遵守学术规范;学术成果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强。
2) 青年教师:
A. 热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B. 爱岗敬业,教学态度认真;
C. 治学严谨,师德高尚;
D. 积极创新教学理论、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教学成果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强。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孙先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办法》。
二、 工作进度安排
(一) 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青年教师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孙先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奖教金”申请表》并提交一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成果参评,同时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或专著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须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可由国家图书馆出具),教学、科研奖励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经导师及培养单位(研究生类别)或工作单位(教师类别)审核出具意见后,与证明材料一并于10月30日(周一)前提交给所在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科研秘书。
(二) 培养单位评审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将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本单位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各项指标综合评定申请人水平,按评审总分高低,拟定研究生和教师类别推荐顺序,由教学秘书/科研秘书于11月3日(周五)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三) 匿名评审。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将申请人学术成果分学科专业提交至相应领域专家学者进行匿名评审,于11月30日前确定一、二、三等奖名单。
(四) 结果公示。研究生院将获奖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予以奖励。
说明:
1. 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实施办法,提交一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成果参评。
2. 参评成果须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
联 系 人:田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88816568